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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组织开展“枕边书香”宿舍读书分享活动
时间:2022年11月14日 23:49 作者: 来源:法学院 点击:[]

为丰富课余文化生活,鼓励同学们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习惯,近日,法学院组织开展“枕边书香”宿舍读书分享活动,与近期同时举办的“我爱我家”最美宿舍评比活动相得益彰,在学生中激起热烈反响。

活动中,同学们甄选了部分中外经典名著和法学经典书籍,从中撷取精华且富有教育意义和深远影响的篇章进行阅读分享,并就阅读体会进行探讨交流。《高老头》、《万历十五年》、《The Dot》、《西窗法雨》......一本本闪耀着思想光芒的书籍,在娓娓朗读声中静静流淌,滋养着同学们励志成长成才的心田。大家表示,一本书,就是一种人生、一段旅程、一个世界,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将常读不辍、持之以恒,把阅读作为一种追求、一种爱好、一种生活方式,用劳动打造清洁温馨的宿舍环境,用阅读构建高雅向上的文化氛围。

我院开展此次活动,旨在引导广大学生自觉养成好学乐学、学以修身的良好习惯,让书籍更好地指导学习与生活,进而培养高尚情操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推进“书香校园”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苏润涵 《西窗法雨》

《西窗法雨》是我读过有关法律书籍中最有意思的一本书。本书作者主要通过诙谐幽默的口吻,通过法律案件介绍法学思想和法律精神,启迪我们的法律思维和法治观念,学会以法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书中的案例都是一些载入史册的重大法律事件,如辛普森杀妻案、水门事件、甚至《威尼斯商人》的经典故事等,让读者能切身体验法官做出裁决的初衷。对于一些典型的法律制度,比如判例法制度、违宪审查制度、自由心证、不告不理、严格责任原则等,我们可以通过故事明白制度的渊源、中西方法律制度的差别以及人们的态度。本书非常适合大众阅读,属于法律思维入门书籍,无论你是否具备法律知识都可以无障碍的阅读这本书,学习到更多的法律知识,推荐给大家。


王岩岩 《最好的辩护》

《最好的辩护》,作者德肖维茨被誉为“美国当代最成功的辩护律师”。本书中记录了他曾代理的最富有争议、影响面颇大的十几起案件,将案件的故事背景和诉讼过程进行了深入浅出、生动形象的叙述和描写。书中不乏曲折跌宕的案情发展、纯熟的辩护技巧、精彩的辩护场景和令人意想不到的诉讼结局。在揭示其作为辩护律师工作的同时,也揭露了英美法司法代表--美国司法制度的一些黑暗面。正如作者在书中所述:他在法庭中力挽狂澜,为弱者伸张正义,也为受争议的人辩护。德肖维茨认为,一个优秀的辩护律师能提供的最好的辩护,就是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办案风格,尽最大的可能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利。通过阅读《最好的辩护》,我们会在开拓眼界的同时,感受到一位法律人应有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感。


郭喜林 《你的权利从哪里来》

《你的权利从哪里来》这本书是由美国当代最著名的人权律师德肖维茨创作。在书中他首先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我们的权利来自哪里?在权利来源中,他提出我们的权利既不来自于上帝或自然法则,也不仅仅来自法律规定,而是来自于人类过去的恶行。书中,德肖维茨说,法律也是一样,我们永远无法做到绝对确定或完全正义,这是一件好事而非坏事,因为他可以刺激我们以过去的错误与现在的不确定为基础,永恒的追求更好的正义,正如,权利的进步来自于令人满意的恶行哲学。社会一直在变化,法律也会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在当时适用的且认为公正的法律可能在社会的变化中会逐渐显露出很多的弊端,产生一些危害社会的结果。只有这些危害结果严重到威胁人们的生活的时候才会进行反思,从而认识到错误,并加以改正,历史上这种例子非常之多,例如犹太人大屠杀、卢旺达、种族灭绝、奴隶制、私刑等等这些都足以让我们警惕。


刘艺琪 《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埃德加·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是一部综合法理学的代表性著作,发人深省、耐人寻味。虽然还没有全部阅读完但收获颇丰。自己当初选择学法的初衷就是想要维护正义,但学法的时间越长,发现大千世界里的实际情况纷繁复杂,正义是什么一直困扰着我。博登海默在书中如是说:“正义有着一张普罗透斯似的脸,变化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当我们仔细查看这张脸并试图解开隐藏起表面背后的秘密时,我们往往会深感迷惑。” “给予每个人以其应得的东西的意愿乃是正义概念的一个重要的和普遍有效的组成部分。没有这个成分,正义就不能在社会中兴旺。”法学是“功夫在诗外”的学科,法律人一生都在和两个词打交道,一个是事实,一个是法律,证据就是连接两者的桥梁。没有证据如何认定事实,没有认定事实如何应用法律。法律人一定要坚持司法公正,不管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泯灭良知,否则,贻害无穷。


孔静怡 《杀死一只知更鸟》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后留给我印象最了刻的是这样一句话:“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其背后所需要的力量是何等的强大。

如果智慧和理性都不足以纠正偏见,还有什么可以呢?书中的主人公律师阿蒂克斯明知无胜诉却还要为无辜的人打这场官司,为的是把理性的种子保护住,好让它能传给下一代,传给更明智的人。

其中,书也告诉了世人,何为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

还有一些让我受益匪浅的话,“没有必要把你懂的所有东西都说出来,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人比他们懂得更聪明。那会让他们很恼火,你说的再正确也改变不了这些人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使用他们的语言。”


张硕 《大法官的智慧》

《大法官的智慧》是由50个接近中国社会、读者关注度较高、更能体现大法官司法智慧的经典案例所编选。这些案例基本都是影响美国司法进程、对社会影响巨大的经典案例。以案例为基础的司法体系是美国法律的灵魂和精髓,没有对具体细微的案例及其进程的了解就永远无法体会法律的博大精深。中国的法律是发展中的法律,发展的灵感来源于对他国法律精髓的借鉴。通过阅读《大法官的智慧》可以体会到这些集法律思索、逻辑推断、司法过程和情结趣味于一体的案例并非僵死的教条,而是活生生的人和事所织成的法律的具体世界及其演进过程。与此同时,对法律、正义、人性等问题的探讨也遍历全书,给我们留下诸多思考。本书虽名为《大法官的智慧》,但这些判决阐释的智慧不仅是法官运用手中法槌的智慧,亦是法律正义价值的智慧。


本次图书分享,我们321宿舍分享的图书是《论犯罪与刑罚》。最初,我们本着开拓视野、巩固知识点的目的仔细阅读了这部近代刑法学的开山之作,本以为所作时间距今已久的书,会是那种比较艰涩难懂的作品。但是,在我们翻完最后一页后,旧的印象轰然倒塌,虽不算通俗易懂,但其语言的单纯真挚让我们这些法学的初学者阅读后足以醍醐灌顶,这本著作对我们所带来的阅读快感是不言而喻的。

首先,本书的作者贝卡利亚认为只有法律才能为犯罪规定刑罚,即现今的“罪刑法定”。他认为,应该在不影响案件裁决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压缩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以保证权利的公正。因为法官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在不同的时间里,会从不同的角度看待事物。所以,法律的精神有可能取决于一个法官的逻辑推理、职业素养是否良好,取决于他当时情感的冲动,取决于法官与被侵害者的关系。这些微乎其微的因素都足以扭曲一个案件事实的公正结果。所以,法律至高无上,只有法律才能为犯罪规定刑罚。

第二,贝卡利亚认为刑罚应该适当宽和,滥施极刑从来没有使人改恶从善。比如说残酷的死刑,死刑一方面的震慑力没有想象中大,比起干脆利落的死刑,绵绵无期的徒刑更能震慑人的心灵,因为死刑不具有延续性,其震慑作用只在于枪杀犯人,将其送向绞刑架的那一刻。而击溃人心灵防线的往往就是时间的延续性,徒刑犯将一直在苦海里劳作,持续的时间更加久远。另一方面死刑并不能起到真正的教育效果,一些穷凶极恶的罪犯往往一边欣赏绞刑的过程一边继续着手下的犯罪,在他们眼里死刑成为了一种表演。所以刑罚的目的仅仅在于:阻止罪犯再重新侵害公民,并归诫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

第三,贝卡利亚着重强调犯罪与刑罚相称。因为公众所关心的不仅仅是不要发生犯罪,还关心着犯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尽量少些。因此,犯罪对公共利益的危害越大,促使人们犯罪的力量越强,制止人们犯罪的手段将越强有力。他认为,人们可以找到一种阶梯,它的最高级是那些直接毁灭社会的行为,最低一级就是个人所犯下的、最轻微的非正义行为。这些行为都沿着这无形的阶梯,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对于明智的立法者来说,需要标出这一尺度的基本点,不至于打乱次序,使罪罚不相称,这就足够了。

第四,贝卡利亚反对刑讯逼供。他认为,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不能被称为罪犯的,社会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如果犯罪是肯定的,对他只能使用法律所规定的刑罚,因为他交代与否已经无所谓了,而如果犯罪是不肯定的,那么他的罪行并没有得到证实,我们更不应该这么对待一个无辜者。而贝卡利亚所生活的时代,刑讯逼供被多数国家采用,已经成为了合法的暴行。很多人认为,刑讯逼供的动机是好的,只是过程粗暴了点,它不应该被禁止。但是给人类带来最大浩劫的往往都是出于高尚的东西,所以贺尔德说:“往往是那些善良的愿望把人们带向了人间地狱”。本着真诚的动机无视程序规则去打击犯罪,最终会让法治精神彻底丧失。一旦规则被打破,想要再次树立起对规则的尊重就难于登天,培根说过:“一次犯罪不过是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却污染了水源”。因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刑讯逼供。所以,愿每一位司法工作人员能够真正的转变观念,自觉远离刑讯逼供,尊重程序正义,同时也能对刑讯逼供重拳出击。只有正本清源,才能保证司法源头的清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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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们宿舍成员共同阅读了《心理治疗中的依恋》这本书,这本书给我们宿舍每个人都留下了很深刻的影响,通过深入学习这本书的内容,更带给我们很多关于心理依恋理论的启发和思考,也充实和丰富了我们宿舍在疫情期间的精神生活。

在进行阅读后,我们发现这是一本偏理论的书,主要介绍了神经生物学、认知科学、创伤研究、依恋理论以及关系精神分析,说明了治疗师如何在实践中运用依恋研究,重点关注了作为发展熔炉的治疗关系,以及非言语维度的核心地位。并且书中部分内容能和我们曾经在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这门课上所学的依恋理论结合起来,比如书中Ainsworth理论中的“依恋是一种普遍性的本能需要”以及关于“安全基地”的“陌生情景实验”将依恋类型划分为安全型、回避型、矛盾型以及混乱型。这些书中内容详细的解说加深了我们对课本理论知识的理解。

在书中我们也学习到了依恋理论的基础,Bowlby的核心贡献:儿童对其照看着的依恋是具有给予生物基础的进化需求。所以由生物需要驱动的各种依恋表现,由婴幼儿时候贯穿人的整个生命周期。由此我们意识到依恋关系非常重要,它不仅发生在婴幼儿时期还会一直延续到我们成人乃至进入人的中年、老年时期,依恋关系依然会存在,这个是我们人类持续一生的需求,对我们人的影响是持久的。就像安全型依恋关系的婴儿会逐渐发展成一个具有自尊、自我复原力以及主动性社交能力和情绪健康的人,而回避型依恋关系的婴儿会逐渐发展成一个闷闷不乐、傲慢、对抗、不成熟的冷漠型成人。

这些都表明虽然依恋关系出现在我们婴幼儿期间,但它会在我们的心理上以心理表征的形式保存下来,并且会持续一生,塑造着我们的行为和主观体验。因此我们也理解到在我们童年时期以及后来的依恋经历,影响了我们能够如何承认自己和他人的主观体验。人类只有在一个安全的依恋关系中才能产生潜能,在这个安全的关系中自由的感受自己、他人和世界,也能够去反思,去理解我们自己和他人的感受。

而我们社会工作专业正是要为案主进行这样的服务,我们不仅要了解案主早年母婴依恋关系的类型情况以及背后的原因,我们还要接纳案主的行为,解决他行为背后的情感需求。要为我们案主提供一个安全的情景,一种治愈的关系,使他们能在这样的情景和关系中对过往不好的经验历史得到疏解和释怀,帮助他们调节和稳定自己的状态,从而从心理层面到行为层面得到更好的发展。

在书的最后读到的Marry Main的成人依恋访谈中,通过向在研究中的父母提问题,让他们回想和反思他们和自己父母的关系,包括对于童年时期与父母之间的丧失、拒绝和分离的体验,这个研究也表明这些人际之间沟通的不同模式,比如讨好、指责、打岔、超理智等也对应者婴儿和自己沟通的不同模式。而尤其在婴儿身上所表现出的依恋模式不仅会像前面说到的会一直在人的生命中延续下去,主动的保留下来,而且最终也会涉及影响到他们成年以后在养育自己孩子时的行为。由此可见,我们社会工作者能够提供给案主一种良好安全值依赖信任的关系和环境不仅能治愈我们案主个人,同时也会影响到其背后的家庭环境,甚至是他们的下一代。

通过我们阅读的《心理治疗中的依恋》,我们也更加对理论中的“觉察”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觉察能够培养我们稳定地处在当下环境中的体验,让我们能更开放的、更有力的回应,帮助我们增强准确的共情,提高我们与案主之间的专业关系,也有助于我们对案主接纳态度的形成,能够容纳我们自己的、案主的、他人的所有,无论是情绪、感受还是想法。

阅读这本书对我们宿舍成员而言都受益匪浅,不仅加深了我们对于社会工作专业的认识和理论理解,对我们接下来的专业学习也是非常有帮助的。期待我们宿舍能够通过更广泛的阅读,在专业学习、知识积累、能力提升方面有更大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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