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上午第一节,法学院许利平老师在行方楼124教室进行了 《经济法学》课程范式改革公开课讲授,法学院副院长朱艳,法学系主任李祎、王伟,法学系副教授王晓一观摩了此次公开课。

公开课上,许利平老师讲授了经济法的主体,通过对三种类型案例的分析,辨析了经济法主体的主要内容,并结合当下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对经济法主体进行了深度讲解,强调了宏观调控的重要性。课程内容既有理论深度,也有实践意义。


在评课活动中,大家一致认为许利平老师本次公开课课前布置预习任务、学生预习,课中翻转课堂、重难点精讲,课后布置作业、知识拓展,体现了课前、课中和课后一体化教学,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教学设计体系。特别是采用案例教学法,使得经济法关系的构成以及主体的概念更加清晰,教学内容也层次分明。

本次公开课展示了许利平老师的教学设计和教学方法,也体现了其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对于法学院其他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技能提升有积极的借鉴意义。